广州“集体土地补偿”新规比旧规标准提高,不少亚运村拆迁户有此困惑 广州新《集体土地房屋标准规定》出台令“钉子户”得益、老实人吃亏?近日,记者在番禺区石楼镇亚运村规划工地裕丰村采访,不少村民反映这一困惑———按照新补偿标准, 该村几户迟迟不愿签订协议搬走的“钉子户”,每户将多得到300-1000元/平方米的征地补偿款,而大部分早早与政府签订拆迁协议的村民则大呼“上当”。 新规令村民又惊又喜 看到新《规定》,家住裕丰大道旁的吴先生又惊又喜:他的房屋2006年底建成,面积230平方米,当时签约赔偿额只有1270元/平方米。按照《规定》的最低补偿标准1700/平方米,他应多补98900元。 一“钉子户”多补10万 裕丰村共有333户拆迁户,目前仅剩三五户尚未签订协议。梁先生就是其中一户,他坚持不签协议结果起码多赚10.6万元。与梁先生“并肩作战”的还有赖小姐,她的砖瓦房属于比较低的一档,建筑面积不到30平方米的房子只按楼下890元/平方米、楼上130元/平方米赔偿。如此算下来,她得到赔偿金额为2万多元,但按照新标准,赔偿金额将增加一倍以上。 那些早早签订协议的邻居们显得很郁闷,“如果早知道就‘赖死’不走,也用不着跟拆迁办的人讨价还价了!” 差价赔偿能否到手? (责任编辑:admin) |